巫崛: 第七十三章 罪神文檄,第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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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只有用丹火,才能烧熔。但现在妖丹被锁,无法吐出体外,晶獒已经彻底成了阶下囚。</p>

    “好一个信神、拥神、存神,即为罪!罪神,罪的不止是神,而是有关于神学的一切,包括信众。”</p>

    与晶獒的颓然相反,张巫虽然全身被镣链紧锁,但他的精神,却是出奇地亢奋。嘴角的讥讽,更是毫不掩饰,完全没有丝毫阶下囚的样子。</p>

    “信仰神、拥护神,甚至连内心存在着神的念头,也要被划为罪人的行列,接受审判。啧啧,我看你罪的不是神,而是人,而是这个世界。”</p>

    “如此,何必称为罪神文檄?直接称为罪世纪,不是更好?”</p>

    当第一罪出现时,张巫认为路西法,确实是个有凌云意志的枭雄。在以父天使耶和华为神光传播的元修领土,公然扯着罪神的旗帜,这非但是对于本身实力的自信,更是有着不屈的意志。</p>

    凭着这种意志,不信神、不服天,成就一番大事业,甚至于最后推翻耶和华为主的伊甸园,都不是不可能。</p>

    但是当第二罪出现后,张巫的想法,便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p>

    路西法,厌神!厌世!厌人!</p>

    他并不是单纯地想改变元修的信仰,而是想让自己爬上与耶和华的同等位置,虽然不称神,但却是实实在在的无冕之神。</p>

    这种人,比耶和华更加可怕。强烈以自我为中心,任何与其意志相悖的,便是罪!直接掀翻,审判对方的罪行!</p>

    只有他才是对的,任何的一切,都是错的。</p>

    比以耶和华为神主的元修文化,更为可怕。元修文化只是排外性极强,极为霸道,但却没有非我即毁的思想。而路西法,却不仅仅是霸道,而是达到了唯我独尊的极端境界了。</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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