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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穿越成宋徽宗公主_蒿里茫茫【完结+番外】》 第843页(第1/2页)
那个亲兵匆匆指着西边,西边有山,金军在山上,粘罕的营地从山上到山下,井然有序,像是巨人的一双铁手,将葫芦口的入口和出口都死死钳住。这些天里,这双铁手纹丝不动,只是每日派小股人马下来袭扰辱骂,像钝刀子割肉,一点点放干他们的血和气力。
可今天不一样。
韩世忠看着那天,西边的天是黑的,被东边的日出照亮了蒙蒙的轮廓,就在群山轮廓尚未清晰时,在那山脊上,冒出了熊熊的狼烟!
那不是普通的狼烟!
那狼烟还很远,在金军的后方,可那狼烟又很与众不同,它在雾一样的暗淡的天空里窜起了火光!
火光明黄,像是一支箭刺向了天空!紧接着又有两道狼烟,一共三股,这黄澄澄的烟,这不是普通的狼烟,这里一定添加了硫磺!
如果这里只有土鳖刘子羽,说不定这些被围困的河北军还不知道,可韩世忠是个见多识广的,灵应军有什么好东西,他都伸鼻子去闻一闻,殿下让虞允文卖力地从南方运硫磺过来,难道他能不知道?
那一定是大宋的狼烟!那是张叔夜的信号!
韩世忠穿着他半干不湿,满是臭味的戎服,发出了一声比猛兽更加可怕的咆哮!
“张枢相得了令,领十万大军来救咱们了!”他大吼道,“儿郎们!快快起来!援军到了!”
“咱们的援军!咱们的!”
这濒死的营地忽然间就沸腾了,有人还在梦中,有人已经跑了出去,他们的武器比冰更冷,可他们浑身生出了汗,那长刀握在手里就像是粘在了手上,怎么也取不下来。
可他们不在乎。
士兵们已经不知道冷,不知道疼,也不知道恐惧了。
这是他们最后的一战,只要他们冲出这个山谷,那幻梦中的一切都会成真——那碗热水,哦不不不不,他们现在贪心了,他们要一桶热水,不仅可以喝,还可以将自己整个儿塞进去!
不需要韩世忠再下令,所有还能动弹的人,无论伤兵还是民夫,都抓起了身边一切能当武器的东西,而韩世忠翻身上了亲兵牵来的马,那马已经瘦了一大圈,却仍然稳稳地承载住他,眼睛也和他一样红。
“将干粮吃尽,同我出营!”他说。
葫芦口里的宋军就在忍饥挨饿的第九日迎来了他们的决战!
金军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可他们的速度很快。
最前沿的签军是一下子就被韩世忠的军队给冲过去了,这些宋军有些还在腹泻,有些脚步虚浮,军中的药物也都用尽了,他们几乎都染上了病,区别只是大多数士兵的病情还较轻,体温没有那么高,腹泻也没有那么严重。
可他们此时就像是濒死的野兽,他们爆发出最后的力气,扑到签军的阵地上,那在冬日里依旧锋锐的长刀,轻而易举地撕开了签军的阵地!
宋军踩着签军的尸体一步步向前时,金军中的重甲女真士兵已经补上了第二道阵地。
这些女真人持长矛,一步步向前,身后有擅长射箭的渤海人弯弓搭箭,箭雨从高处泼洒下来,最前面的宋兵就倒在了地上,可后面的身上挨了箭,还在向前!
韩世忠趴低了身体,他手里也挥着狼牙棒,荡开了两杆长矛后,左手一提缰绳,战马嘶鸣一声,高高站起,不等女真人的第三杆长矛捅向马腹,马蹄已经踩了下去!
那战马硬生生用蛮力在女真人的战线上撞开了一条口子,有了这条口子,韩世忠的亲军就奋力冲上去,不容女真人将它再填补上!
死呀!死呀!今日这战场再不需要第二个裁判,甚至不需要完颜粘罕或是长公主来做裁判,它只有一个裁判,就是那鲜红色的神明!
金军很快调整了他们的阵型,他们缓缓后撤,要将宋军向外放一放,山上有骑兵,只要将韩世忠赶到开阔些的出口处,女真骑兵就要冲下来将这些不死心的困兽彻底剿灭——完颜粘罕就是这样下令的。
可就在此时,“葫芦口”的西边,也就是金军的身后处,传来了像是雪崩的声音。
隆隆的,按说更像沉雷,可冬日里不会有沉雷,天上更是一片云彩也没有。
太阳出来了,照在山谷外的路上。
有比太阳更明亮的光升起,它像是一条由光汇聚的河流,河流上升起了丛林般的旗帜,就在这个冬日的清晨,来到了这座山谷外。
那是长公主最精锐的禁军,几乎完全由西军组成,它就在此时,漫过山脊,填满了谷口外的每一寸空间。
这支大军没有停下脚步,它以最直接最暴烈的方式,直扑粘罕大营的脊背!
张叔夜点起了狼烟,可他不等河北军的狼烟,他知道不管是谁,只要狼烟一起,谷中的宋军一定会发动攻击。因此越快进入战场,就越有可能救下韩世忠和刘子羽!
金军一下子陷入了双线作战的困境中。
这是他们预料到的,可两支宋军的战斗素质都令金军动容!
他们上一次交手是什么时候?完颜粘罕上一次同他们交手,长公主尚要千方百计选择地势,避开骑兵,更在完颜粘罕全力总攻时无计可施,那些宋人,死了一个皇帝,死了种家一大家子!
可是现在,张叔夜的兵马来得这么快,金人不稀奇,他们只是没想到,宋军的成长这样快!
就在此时,站在山顶上的金军指向东边。
“那是什么?”
那是一支军队,正从东边缓缓而来,旗上隐隐有一只鹿,仿佛跨越了山川,来到他们面前。
第772章
赵谌就跟在军中,与他的姑母不同,几乎没有什么人知道他“大宁郡王”的身份。
这是他的母亲为他求来的,当然他想要完全隐藏身份不容易。
无论是他的脸还是他的手,以及他说话时温文尔雅的声调,都绝不可能是一个寒门子弟能有的。
至少是个宗室——有人这么猜,不过大家又很快不去猜了。
一是因为猜他的身份不安全,二是因为他身边只带了两个仆役,这样的排场和宁福殿下天差地别,没人会想到他是个郡王。
他清晨与其他军官一起,到中军帐点卯,他只是个参军,身份不高,因此藏在别人后面。
点过卯后,如果没有行军,他要到参军帐中工作,他不懂兵事,即使挂着这个职务也只能做些最简单的活计,比如起草文书,撰写军报。
另一位老参军见过他的字后就非常感慨。
他说:“殿下的书法承自太上皇,也算是千里挑一了,可小郎君这手书法,来日必成大家。”
从这之后所有写字的活都给了他,非常无聊,而且也有点累。
要是行军呢,他就得跟着大家一起骑马,等到了扎营处,他得熬夜抄写所有需要抄写的文书。
但赵谌还是不吭声,他吃着参军份例的饭,睡着参军份例的帐篷,早上醒来时帐篷里的水壶不能立刻倒水,那里已经结了一层冰。
母亲在他临行前说:“去跟着殿下,一来是为了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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