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生物见闻录: 第21章 第五章尘寰·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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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第五章尘寰·缺德

    倒霉蛋一时半会醒不来,我跟局里认识的李哥打了个电话。“尸检显示人是被野兽咬死的?那是什么野兽知道不?”知道是什么物种就好办了,虽然鹤城的妖魔鬼怪多,但这个多是建立在千儿八百个分支上的,树妖牛妖都是妖,你能说它们是同族吗?好吧,也能,但必须加上一句妖族的不同分支。这种情况下,想查出某个特定族类里的某头妖,也不是很难。

    “听说是狼咬死的,你说荒唐不荒唐?这城里面哪来的狼?”

    我随口瞎咧咧。“说不定有狼从城外跑进来了呢。”

    虽说几十年后野生的狼在鹤城这边几乎绝迹,但那个时候的鹤城周围还是有野生狼的,运气够好还能见到呢,就是这种票基本是单程票,看了就别想回来了。所以,我虽然是信口胡说,但也不算完全乱说,还是有点道理的。

    “你家狼能穿过公路进入城里还没被发现?你当现在还是几百年前呢?不对,就算是古代,也没可能有狼进了城都没人发现。”

    我一针见血的问:“那你怎么解释尸体上的狼牙印?”

    李哥成功被我挤兑得没话说。

    其实答案很简单的,就是犯案的其实不是人,是一头狼。不过我若真的这么说了,李哥这个无神论者肯定不会信,说不定还让我去看心理医生。警察局里的那些人都是无神论者,若是有神论者也不会做这一行,跟他们说是狼干的还不如说是变态杀人狂魔,至少这些家伙更容易相信些。

    褒完电话粥,我拿出了一撮毛问美人。“你见多识广,看得出这是什么动物的毛不?”

    这一撮毛是我在凶案现场发现的,倒霉蛋是人,人的身上显然不可能有这种毛发,那就是凶手留下的了。

    美人瞅着我手里只有两三根的毛,一脸无语的建议:“你还是去找动物学的专家比较合适。”

    好吧,我知道这有点为难人,只得换了个容易点的方向问:“那你说这毛像不像狼毛?”

    美人闻言看了毛发好一会,道:“感觉不太像,不过毛太少了,我也不能确定。”

    我将毛发收了起来。“那算了,就先顺着这个方向找找看吧。”有线索总比没线索好,哪怕这线索可能是错的,但也可能是对的,值得一试。

    鹤城有几头狼妖呢?

    我将阿吉从狗窝里拽了出来,狼可是肉食动物,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之一,这样的生物修炼成妖,还在鹤城溜达,我就不信君长青会一点都不观察一下该狼会不会破坏鹤城的生态。“阿吉,你给我出来,我有话问你,鹤城有及头狼?”

    阿吉不耐的道:“你不会自己去动物园数数啊?”

    我一拉狗的后颈毛。“我问的是狼妖,不是普通的动物狼。”

    阿吉想也不想的道:“没有,豺狼凶残,放一头狼妖在鹤城,那根本是生态破坏。”

    我随手将死狗塞回狗窝,拍拍手就准备出门。

    问一个地方消息最灵通的是什么人?自然是城隍。

    原因?整座城的鬼都归他管,而鬼这种东西,不敢说满大街都是,但也差不多,墙壁与电子设备对它们而言完全是摆设,因此根本没有什么事情是能瞒住鬼的。

    一壶酒从城隍那换来了一个消息,鹤城最近的确是进了一头狼妖。

    “丫头你该不会怀疑他吧?”

    我无奈:“如果只有他一头狼的话,那不想怀疑也不行。”

    “可这头狼不太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他不是吃人?”

    “这到不清楚,不过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吃人。”

    我不解:“为什么?”

    “你会吃人吗?”

    “当然不吃,我又不是妖。”不论是人还是神民都是不吃人的。

    “若你有肉食妖类,那你吃吗?”

    “能吃的肉类很多,我干嘛非要盯着人不放?”

    “人自诩万物之灵,这话虽然不全对,但也有几分道理。”

    “凡物里,人最有灵气。”我懂这个。

    城隍点头。“也因此,人对于妖而言是最滋补也最常见的血食。”

    “你到底想说什么?”

    “清楚人是怎样的补品,你也不会吃?”

    我无语:“大哥,我身体里可是流着一半的人血,吃人这种高难度的事,别人怕不怕我知道,但我是不想试试会不会有心理阴影的。”

    “所以我觉得尘寰不太可能吃人。”

    我愣了下:“你说的那个叫尘寰的妖不是纯妖?”

    “半妖。”

    “他名声怎样?杀人吗?”

    城隍静默片刻。“名声略......凶残。”

    “他是在妖类里长大的还是人群里长大的?”

    “妖类。”

    “那就还是有可能吃人?”狼孩虽然是人类,但跟着狼一起长大,很多方面的认知明显跟人有差异,比如将狼当成同类,认为自己是狼,人是异类,甚至食物。

    城隍被我说得无法反驳,只得换了个话题。“不管他吃不吃人,他都很厉害,就你这几两肉,连给他塞牙缝都不够。”

    我道:“事在人为,慢慢琢磨,总能想到办法。”不能甩锅,除了认命我还能怎样?

    我想了想,忽问城隍:“城隍老哥你在鹤城当城隍多久了?”

    “八九百年了吧。”

    我愣了下,老哥真牛,八九百年了,话说八九百年前鹤城这座城市建立起来了吗?“那你认识我老子不?”

    “方学文?”

    我点头。“对。”

    “挺有朝气的小伙子。”

    我汗。“我老子要还活着现在都快知天命之年了,你是哪年见的他?”

    “1959年。”

    “居然记得年份,你跟他很熟?”我有些诧异,不是我说这些非人生物,大概是活得久了,几十年过去在他们看来跟过了几天没什么两样,也因此,对世间非常的不敏感。

    “学文是学考古的,对宋朝的历史很有造诣,我那段时间正好在阳世活动,用的身份就是精通南宋史的历史学家,他来拜访过我。真是可惜了,若他不是碰上文.革,一定会成为这个领域的宋史专家。”城隍很是感慨。

    我心说他也不算最惨,至少在那段疯狂的岁月没把命给丢了,虽然失踪了十三年,但从他能带着个半人半不是人的我回老家就可以看出他在失踪的十三年颇有奇遇。就是不知道是他渣了君长青的亲戚还是君长青的亲戚渣了他,考虑到君长青的本事,我老娘的本事应该不差,他未必有本事如聊斋里的那些书生一样渣。再说聊斋里那些风流书生的结局,还不一定是真的。我个人是觉得,那些风流书生进了锅的可能性远远胜过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城隍无语看着我:“为什么我觉得你脑子此时此刻想的不是什么干净的东西?”

    “我只是在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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