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犬_灼木焚春: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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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边儿倒烟灰一边儿不解,“大医生,你什么时候做起文职来啦,写这么多材料?”

    方清林被突然袭来的光芒刺儿到眼睛,用了好一会才找到视线的平衡。

    “不是我写的。”

    光飞进眼睛里,方清林此刻才看清这些旧信上的字迹,先是铅笔写了一遍,又用黑笔描了一遍,描好后擦掉了铅笔痕,一些没擦掉的留在上面,灰蒙一层就像写信人心事的影子。

    即便没写出来,也是藏不干净的。

    在今晚这场黑暗里,方清林原本只是单纯地对着这些信抽烟,没有要读的意思。

    因为信的内容他已经看过太多遍,就像读博时候为了练口语而循环着的老友记,看了前一句,后一句就能肌肉记忆般复述。

    然而大脑不是放映机,有时刻准备着的暂停键,方清林不敢开始读这些信,一读大脑就逼着他把其从头想到尾,中间是停不下来的,这也是他没开灯的原因,看不清自然就不会开始读。

    老天爷的戏耍不分时机,这样的强光下,方清林不自知地读了信上的第一行。

    给大骗子方清林,展信坏。

    一场十四年前的夏天兀地钻进方清林的脑海。

    对于朋友这个概念的全部启蒙,方清林一生只在两个地方学到过。

    一个来自老友记,另一个来自沈从。

    还是小孩的方清林早早展示出了孤僻的特性,不被其他孩童待见已是常态,那时他不明白小孩间的友谊和大人也是息息相关的,也就不会明白自己的身份在一班商人后代里如何特殊。

    他只记得那个时候,自身的聪慧是一种诅咒,加深了别人对他所谓“文豪之子”的印象,在这些钱袋子里碰撞出的生命里格格不入。

    直到另一个怪胎的出现。

    沈从比那些所有讨人厌的孩子加在一起还要讨厌上数十倍。

    他让方清林帮很多人写书法作业,要他体育课不许一个人在角落和球玩,而是在一旁当高尔夫球童,要他下课也不许一个人趴着发呆,非要他跑腿买零食。

    上学的日子对于八岁的方清林来说一下子忙了许多。

    同时明显起来的是,放学的日子对于方清林也轻松了很多。

    方海峰的态度似乎随和了不少,连连夸赞方清林长大了,知道人情世故了。

    挨沈从欺负就是知道人情世故吗?

    方清林不明白。

    直到又长了一个年级,班级要选出一个人去代表参加书法比赛,全班一堆小滑头嘻嘻哈哈却出乎意料地一致推举方清林去参赛。

    这样一致的选举代价是沈从替每个投方清林的人写一天英文作业,这是方清林后来才知道的事儿。

    在浑身光溜溜毛都没长齐的年纪,沈从像一个跋扈的长胜小将军,强行把方清林征到徽下。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四百米一圈的跑道在小孩眼里是无边无际的,方清林觉得这个问题很复杂,所以把发问的位置选在此处。

    沈从那个时候个子还是很高的,睥睨了方清林一眼,明明跑得上气儿不接下气儿,嘴巴里还要嘲讽着。

    “你太弱,太可怜了。”

    “我很强大,我多出来的力气没地方用,就可以保护你。”

    方清林觉得那条跑道长得没有尽头,又觉得沈从的话比跑道更没头绪,不然怎么把跑道跑完了还没想明白话里的意思。

    变故发生在他们共同人生的第一个十年,互联网还没有发展成规模,寻人要登报,车站擦肩的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约定的遵守全靠自觉,这是一个违背信用没有代价却充满真心的年代。

    沈从家里出事儿了。

    方清林是从方海峰嘴里知道的,沈从他爸惹到不该惹的人了,直接把沈从绑了去。

    在哪?不知道。

    比秦岭淮河还要远吗?方清林哭着问方海峰,而方海峰只是抖了抖手里的杂志,笑嘻嘻地问。

    你地理学得这样好啦,秦岭淮河都知道是哪?

    方清林只知道从那过去就不再是中国的南方了,华南变成华北。

    比澳大利亚还要远吗?方海峰还是笑着抖抖报纸,摇了摇头。

    那南极呢?月球呢?

    方清林真的急了,第一次有胆量忤逆方海峰,把他仔细看着的报纸扯了过去。

    “阴阳相隔,比那些都远!死了的人你就别惦念了,他那一家都不是好相处的,换个人在背后当小跟班!”

    方海峰打了他一巴掌,方清林满脑子都是阴阳相隔的事儿。

    此后许久,方清林开始读方海峰书房里的佛经,因为那本书里关于阴阳的事儿讲得最多。

    他觉得在那里似乎能找到沈从到底藏到哪里去了。

    方清林昙花一现的开朗随着沈从的离开永远败了下去,不久后,他离开拼音书和铅笔笔盒,飞进了一个更荆棘丛生的中学年代。

    沈从奇迹般生还,方清林第一次相信了佛祖真是存在的。

    如今数十年过去,那场遭遇在沈从熟悉的人口中依然是一场毁灭般的禁忌,那个被亲父母放弃掉的孩子,断尾般切割出去的肉身筹码,孤零零在腥臭遍地的东南亚水沟活了下来。

    没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连方清林也没能一五一十地在几十年的岁月里搞清楚,只是有些事迹一旦发生刻下终身的迹,从当事人的表现中窥探得到大半。

    沈从好像两年都没长个子。

    沈从开始化妆了。

    沈从总是害怕一个人去卫生间,总要我陪。

    沈从问我他长得丑不丑。

    沈从说想和我更“亲密”一点。

    十二岁的方清林,日记里写满了沈从。

    他似乎不认得对方了,沈从变成了一个全新的人,旧有的沈从,他的好朋友,住进了一个新的身体里。

    他不能舍弃旧有的那个沈从,又摸不清新的沈从有什么习性,于是日记被写成一本关于沈从的说明书,密密麻麻记着对方的改动,似乎这样能让他很明白对方一些。

    十四岁,全世界的青少年在一场暑假里抽芽地生长,方清林也不例外,世纪走过第一个十年,一茬新生的生命在这十年里经历了最好的事,时代的腾飞揠苗助长,在这所云集富家子弟的私立学校中风景只会更盛。

    沈从是被落下的人。

    他像一个旧娃娃,光是站在那就提醒着过去在他身上有不好的事儿发生,这是可以从外表上看出来的,为了掩盖这些,沈从的妆总是越盖越厚,几乎见不到素着的时候。

    偶尔素的几天,脸上是一定会挂彩的。

    被抛弃的人从方清林变成了沈从,可是方清林不像他小时候那般威风凛凛,在集体中享受声誉。

    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陪着沈从。

    这下好了,总归又成了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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