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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朝阳昨夜轻拥我_云雨无凭》 第60页(第1/2页)
几天来,他也有极度心酸的时刻,比如现在,被冰箱冷藏室的光一照,全身都紧绷难受,心脏酸胀不已,他难过也愤怒,苦楚也失望,他在想那天的手机狠狠砸在了方坞的脸上,可方坞的拳头却更狠地砸在他的心里。
他给Rose她们拿了喝的,然后等待她们将回收两样物品的全部流程走完,他送她们出门,突然腿一软,靠着房门蹲在了地上。
他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几乎一整天没吃东西了,只在早晨喝了一杯咖啡,加了点奶。
他继续蹲着,右臂放在膝盖上,垂落,左手放在右臂中间,把脸放在了手上,接着,他开始感受自己的呼吸,然后,他站了起来,去厨房找到了方坞送的那只钛杯,又从工具箱里找到一把榔头,冲着台面上的钛杯狠狠砸了下去。
只砸了一下,杯子就凹进去一个不小的坑,可是邓敬骞停不下来了,他瞄准了已经瘪掉的杯子,继续砸下去,再砸,再砸,再砸……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邓敬骞开始急速地喘气,他终于停了下来,把榔头轻轻丢在了一边。
而那只杯子呢,已经碎成了几片不规则的金属,摊开在台面上,像是一张地形怪异的地图。
邓敬骞愤恨的眼泪涌出来,但被他憋了回去,只有一滴侥幸逃开,正好坠落在这张地图上。
第51章 意气风发
“欢笑吧,释放吧,失败是个笑话,尽情高兴吧,放纵吧,随时意气风发,独自声势浩大……”
房间中央三个屏幕播放着相同的画面,在暗光当中显得刺眼,女生朋友的歌声像是阴雨天的涟漪,从房间的某几点散开,将外围的波纹推入方坞的耳朵里。
方坞从茶几上找到了自己的手机,看时间,发现是凌晨一点多了。
“方坞,你猜谁找你,女大十八变,不知道你还认不认识……”有朋友凑到他耳朵上来,在嘈杂中,声音同样不够清晰,也像是涟漪。
“谁啊?”方坞先看远处,再看近处,尽可能看清楚KTV房间里的每一张脸,贴近旁边人,说,“没看着,在哪儿呢?”
朋友:“金美政,咱们班的,少数民族声乐生,还记得吗?她说和你没联系了,咱们那时候都一起玩儿的。”
方坞:“噢噢,我知道,我听谁说她已经结婚了?”
朋友:“是结婚了,她老公也是咱们一届的,两口子现在都在老家发展,一个是音乐老师,一个在不知道什么局。”
方坞点头:“人在哪儿呢?你得告诉我啊,我去跟人打个招呼,都是那时候关系好的。”
朋友:“稍等,马上进来,他们硬给叫来的,两口子大晚上的一起来了。”
方坞喝了些酒,但脑子还是清楚的,他伸手戳了旁边朋友一拳头,骂道:“你丫会不会说话?别人叫来的就别人叫来的,什么叫‘猜谁找我’,跟我有什么关系?”
“没没,就是想到,你俩在高中不是暧昧么?”
“暧昧个屁,怎么就暧昧了?”方坞握着瓶装啤酒,冷冷哼笑,说,“要是真暧昧了我肯定承认,关键是……她那时候不是跟女的搞对象么?我跟她暧昧我有病啊!”
朋友:“你才有病呢,人家一大美女,又不是男人婆,怎么可能跟女的……”
“滚滚滚,跟你这种人说不清楚,”方坞放下酒,硬是从身边人的衣袋里摸到了半包烟,他取出一根来,说,“给我个火,我上外边儿——”
“来了来了,那不就是么?”
朋友收回了烟盒,戳了方坞几下,将他的话打断,音乐声与人声里,方坞抬眼,正好看见了一男一女从门外进来,女的和过去差别不大,就是头发烫过了,更成熟点儿了,男的面貌清俊,将两个人的羽绒服抱着。
小城就是这样,它不像都市,今晚的枕边人到明天就陌路,它是个总在运转的漩涡,几乎同样的人,却会换着关系和方式遇见。
方坞惊讶地问身边朋友:“小金和言叙结婚了?”
“记忆力不错啊,我都没太记得这小子叫什么,”朋友说,“走吧,过去打个招呼。”
“走。”
方坞端着酒站起来,走到了新进门来的那对男女身边。
“小金,还是十八岁的样子啊,”方坞和金美政曾经确实是很好的朋友,他微笑,夸她,“而且变得更漂亮了,听说已经做老师了,恭喜金老师。”
“方坞!”金美政更是激动不已,她接过了方坞递去的酒,和他碰杯,脚底下差点要跳起来,她说,“你怎么样?还好吗?平时没什么事也不好意思打搅你,听说你一直在北京。”
“挺好的,我现在从北京回来了,打算过完年去欧洲读书了。”灯光终于好了一些,说话的同时,方坞打量着眼前旧友的样子,忽然之间,真正意识到时间是残忍的东西。
金美政的脸没变,却有什么内在的东西变了,她不像是旧时候的她了,灵魂之中被塞入许多世俗的木讷,她的眼睛像是说:不反叛的生活也有幸福之处,但我还是承认我倒在条条框框之下了,我怀念曾经,但已经与曾经无关。
“这是我老公,言叙,也是我们一级的。”金美政把身边的年轻男人拉了过来,向方坞介绍。
方坞看向身形比几年前壮了一些,早已退却青涩的言叙,颔首:“噢噢,也认识,你好。”
言叙嘴边露出浅浅的笑,曾经的“学霸式”高冷,已经变成了一种成年人独有的腼腆,他回应:“你好。”
酸涩的青春期往事不存留余味,对曾经深情的那个人来说,对方“记得”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言叙事实上只敢看方坞两眼,他承受不了对这个人连续的注视,因为他会多想。
从十来岁到现在,原生家庭清贫的言叙对方坞这个机关家庭“公子哥儿”几乎没什么坏印象,而这种想法的源头并非暧昧或者纠葛,只因为高三那年的某天,在食堂排队时,方坞帮忙解决了言叙的窘境,帮他刷了一碗黄汤拉面。
“我改天给你钱,饭卡忘充了。”那时候的言叙认为自己很丢脸,但他不知道,在包括方坞在内的所有同学眼中,他学习成绩优异、对人冷淡、脾气怪、高傲,是个极其不好接触的人。
“不用给钱,吃吧,”排在言叙身后的方坞只想快点打饭,他帮言叙刷完卡,自己也要了一碗黄汤拉面,加肉,想了想,他指着等在旁边的言叙,又对窗口里说,“阿姨,这位同学的也加一份肉,帮忙再刷一下。”
“不用,”十七岁苍白清瘦的言叙认为自己的脸一定很红,他挣扎着阻拦,声音大不起来,说,“我不喜欢吃肉。”
方坞和所有学生一样穿着校服,白净帅气,脚底下踩了一双对小城孩子来说很奢侈的鞋子,他说:“吃吧,没事儿,我请你,我知道你是言叙,你很有名的,那天我在班主任办公室等我妈,你班主任要把你夸上天了,学神。”
“对,学神,可厉害了。”一旁的方坞的哥们儿也帮腔。
方坞又说:“尤其是化学是嘛?听说你化学特好,数学也特好,全都特好,反正我听见办公室的老师都在那儿说呢……”
笼罩着旧光和灰尘味的回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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